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对广州市赞方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4-03-17 10:15:48 浏览:次
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对广州市赞方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南-K)应急罚〔2023〕15号】,涉及广州市赞方服饰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广州市南沙区应急管理局处罚。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2023年7月17日,南沙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你(单位)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广州市赞方服饰贸易有限公司生产车间2号衣服传送带的马达传动链高度在员工操作基准面2米内外露的传动链、传动带和齿轮等部位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监管总局第15号令,77号令修正)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Kaiyun登录入口,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的规定。
对广州市赞方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